一、本府為創造政府、廠商及民眾三贏,業依「促進民間參與
公共建設法」(下稱促參法)委託舞動陽光股份有限公司(下
稱委外營運廠商)營運管理彰北國民運動中心及縣立健興游
泳池。
二、委外營運廠商為讓國民小學學生於暑假期間,藉由參與運
動休閒課程以培養團隊合作、肢體協調性,並接觸多元運
動項目,於彰北國民運動中心及縣立健興游泳池兩場館各
自辦理夏令營運動休閒課程(簡章詳如附件1-2)。
轉知「彰北國民運動中 心」及「縣立健興游泳池」114年夏令營運動休閒課程
張貼日期: 2025-04-14 11:39:10 點閱: 410 (3284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