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說明: |
| 一、 | 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20日臺教學(三)字第1110049539號函辦理。 |
| 二、 | 另依111年5月2日行政院研商各相關機關配合「跟蹤騷擾防制法」施行之相關措施規劃會議結論略以,請各教育主管機關(構)及學校辦理跟蹤騷擾防制法之教育訓練時,可尋求地檢署檢察官、警察機關之跟蹤騷擾防制法種子人員或專家學者之協助諮詢,以加強對於被害人之保護。 |
張貼日期: 2022-05-25 09:15:52 點閱: 629 (1532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| 說明: |
| 一、 | 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20日臺教學(三)字第1110049539號函辦理。 |
| 二、 | 另依111年5月2日行政院研商各相關機關配合「跟蹤騷擾防制法」施行之相關措施規劃會議結論略以,請各教育主管機關(構)及學校辦理跟蹤騷擾防制法之教育訓練時,可尋求地檢署檢察官、警察機關之跟蹤騷擾防制法種子人員或專家學者之協助諮詢,以加強對於被害人之保護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