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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本縣109-112學年度獎勵具本土語言認證教師教授本土語文課程實施計畫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教學組長

張貼日期: 2021-06-30 14:52:57 點閱: 591 (1027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說明:
一、 為鼓勵教師通過本土語文能力認證,針對發揮專才積極投入教授及推動本土語文課程者予以獎勵,特訂定本計畫。
二、 獎勵申請及程序:
(一) 請符合本計畫之教師,檢附認證證書向服務學校申請。
(二) 請符合本計畫之行政人員,於110年7月15日前至本處敘獎名單填報系統http://163.23.200.220/reward/index.asp填報並檢附貴校敘獎人員名單(如附件,請核章)報府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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